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5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待先决条件达成后,发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以下简称“本次要约”)。
2018年6月28日,本次要约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7月5日,香港利明已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纳表格(详见公告编号:2018-052)。
2018年7月24日,香港利明宣布,鉴于接纳条件及批准条件均已达成,现金部分要约就接纳而言已成为无条件,其他条件尚未达成。本次要约相关文件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进行查阅。前述条件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版)“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之“(八)本次交易的要约成功条件”中详细披露,本次香港利明公告表示已达成相关条件之(1)和(2),条件(3)、(4)、(5)尚未达成(详见公司2018年5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