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18-40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董事长宋林林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德景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5,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42号《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在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范围内,由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下称“国美印度公司”)与PT. HAIE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ONESIA(下称“海尔印尼公司”)因手机供货、订单采购等相关业务往来在《手机供货协议》或者《采购订单协议》(下称“主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国美印度公司与海尔印尼公司在主协议项下每次业务所产生的主债务(即应付货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宋林林先生、魏秋立女士、董晓红女士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43号《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以现金方式分别认缴出资3.06亿元、2.94亿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美通讯”)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浙江国美通讯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8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宋林林先生、魏秋立女士、董晓红女士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44号《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北京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45号《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18-41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公告编号:临2018-42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
●投资金额:公司以自有/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对德景电子增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为增加德景电子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德景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德景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5,00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的议案》。
上述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689979596Q
3、注册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1052号(嘉兴科技城)
4、法定代表人:于正刚
5、注册资本:150,000,000元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测试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德景电子2017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增资前,德景电子的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德景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增至3.5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德景电子100%股权,德景电子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1、投资目的: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景电子智能终端制造中心项目的开展,增强德景电子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2、存在风险: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德景电子的发展规划,但未来可能存在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财务结构,且公司本次对德景电子增资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德景电子目前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公司将根据智能终端制造中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缴付出资;如德景电子于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期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内收到公司缴付的增资款,德景电子在承诺期内将对上述款项专款专用于智能终端制造中心项目,设置单独账户进行核算管理,公司在核算德景电子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时将扣除上述项目出资所单独核算损益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公告编号:临2018-43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GOM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GOM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下称“国美印度公司”)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通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美通讯”)的全资子公司。
为开拓印度及海外市场需要,国美印度公司拟委托PT. HAIE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ONESIA(以下简称“海尔印尼公司”)提供手机整机加工服务,并签署和执行《手机供货协议》或者《采购订单协议》(下称“主协议”),双方业务模式为先货后款。鉴于国美印度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金信用基础薄弱,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国美印度公司与海尔印尼公司在主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承担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最高担保额度保证,用于海尔印尼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承保国美印度公司的付款。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因公司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持有浙江国美通讯49%的股权,公司为浙江国美通讯的全资子公司国美印度公司业务往来形成的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因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或预计担保金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美电子印度有限公司(GOM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注册时间:2018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印度德里市诺伊达区(Unit No.205,2nd Floor,Tower-1,Assotech Business Cresterra,Plot No.22,SECTOR-135,NOIDA,Gautam Buddha Nagar,Uttar Pradesh,India,201301)
投资总额:14.75万美元(折合94.0504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智能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设备、印刷电路板的销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为开拓印度及海外市场需要,国美印度公司委托海尔印尼公司进行手机整机加工,双方拟签署和执行《手机供货协议》或者《采购订单协议》,国美印度公司已获得海尔印尼公司授予的贸易信贷安排。经各方共同确认,担保函项下国美通讯承担的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最高担保额度”),国美通讯对国美印度公司与海尔印尼公司在主协议项下发生的超过最高担保额度的业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担保函项下国美通讯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为国美印度公司与海尔印尼公司在主协议项下每次业务所产生的主债务(即应付货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函的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后的担保函件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将本议案提请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宋林林、魏秋立、董晓红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为开拓印度及海外市场需要,公司同意在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范围内,为国美印度公司与海尔印尼公司因手机供货、订单采购等相关业务往来产生的应付款项提供担保。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2、公司为国美印度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担保涉及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美印度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额为人民币39,898.79万元(不含德景电子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8%,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德景电子提供的担保;德景电子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18-44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
(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通讯”或“公司”)拟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以现金方式分别认缴出资3.06亿元、2.94亿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美通讯”)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浙江国美通讯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8亿元。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美电器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浙江国美通讯,其中公司占比51%,国美电器占比49%。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电器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国美通讯,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占比51%,国美电器出资9,800万元,占比49%,并于2017年9 月1 日完成浙江国美通讯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国美通讯的实力,改善其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与国美电器拟对浙江国美通讯按照股权结构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3.06亿元,国美电器以现金方式增资2.94亿元。本次增资后,浙江国美通讯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8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国美电器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国美电器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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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国美电器(合并报表)2017年度及201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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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1052号6幢
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经营范围:移动通讯及终端设备、智能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安防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乐器、通讯器材、照相器材、照明器材、厨房用具、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家庭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电子出版物、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受委托从事移动业务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代理;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国美通讯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国美电器持有浙江国美通讯49%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与国美电器分别认缴出资3.06亿元、2.94亿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美通讯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前后浙江国美通讯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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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将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缓解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和成本压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同比例增资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讨论。
2、本次公司与国美电器对浙江国美通讯同比例增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浙江国美通讯在智能移动终端领域的影响力,顺应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本次同比例增资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林林、魏秋立、董晓红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经济、政治环境和市场因素等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8证券简称:国美通讯公告编号:2018-45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9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18层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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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上传至上交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和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和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5层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 9:00-12:0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材料)。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静、张玉雪
电话:0531-81675202、5313
传真:0531-81675313
邮政编码:250011
(二)其他
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2018-4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
(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对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44号),就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