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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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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变更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地点并调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终止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整合内部资源,顺利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9,172,6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56,414,600股。目前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订。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董事会同意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在新增募投项目办理完成立项、环评手续后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变更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地点并调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终止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新增年产 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变更。

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实施地点及调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新增项目:年产 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25,833,273.31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6.1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5号文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发行价10.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720.3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48,980.0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3702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规划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拟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单位:元

1、募集资金前期置换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其中,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置换的募集资金为29,904,591.22 元;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置换的募集资金为3,763,470.00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即从2017 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1、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2、拟变更实施地点和调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

(1)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拟变更为公司崇文大道6号厂区以南新增土地,面积约为100亩,截至目前,该土地正在办理相关批复手续。

(2)调整后的后续投入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3,870,000元。

3、拟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由于管道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立项较早,于2015年5月28日董事会审批通过,故两个项目可行性已发生了变化,经实证研究,拟终止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拟变更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地点及调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拟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7月20日,拟变更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

该募投项目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已经陆续投入66,734,764.22元;后续按计划投入7387万元(含新增土地购置款1700万元,预计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该募投项目的剩余投资)。该投入完成后,基本能满足市场对公司该类产品的需求,剩余募集资金不再投入该项目。

2、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该募投项目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已经陆续投入23,362,662.47元。公司目前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新增产能与原有产能已经形成了3.56万吨产能,基本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随着管道市场的技术不断突破,钢丝管产品在成本方面优势日益缩小,且难以满足大型工程中大口径管道的需求;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终止实施该钢丝管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单位:元

(一)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

PVC-O,采用双轴取向拉伸技术,是一种新型PVC管材,具有高强度、高韧性、高抗冲、抗疲劳、成本低、重量轻、安装方便等特点,可替代传统的PVC-U、PVC-M管材等,应用领域广泛。

该项目预计投资3940万元,形成产能6000吨,投资周期1年,达产后每年增加销售收入6300万元,利润总额1311.19万元。

具体投入明细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8号,东宏产业园内。

(二)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3PE防腐技术、内环氧外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技术及一步法保温管技术被当今公认为钢管防腐最好的选择,很好地解决了聚乙烯等高分子材料、聚氨酯与钢管结合的附着力问题,在长距离输水管线、油气管线、燃气管线、保温热力管线被广泛使用,市场前景巨大。

该项目预计投资7730万元,形成产能 80000 吨,投资周期 1 年,达产后每年增加销售收入26000万元,利润总额2441.21万元。

具体投入明细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8号,东宏产业园内。

(三)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变更完以上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10,913.33万元及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7,913.33万元。原因如下:

1、公司现有贷款余额1.66亿元,其中2018年9月份到期贷款3,000万元,若上述贷款到期后再贷,预计融资成本将增加10%,因此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偿还该3,000万元银行贷款。

2、公司流动资金占用压力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新客户开发、老客户的业务深化拓展,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依据2015-2017年平均每年销售收入增长率13%,以2017年流动资金占用比例进行测算,公司2018-2020年每年分别需要增加流动资金1.18、1.34、1.51亿元。

故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与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健康要求的提高,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带动了一系列城市消费和发展。特别是近期在杭州举行的管材推广会议上,针对现在生活所要改进的城市管道设施建设方面,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PVC-O管材是一种塑料埋地管,与传统管材相比,PVC-O管材不仅具有零泄漏、无污染、寿命长、耐腐蚀、便于铺设安装等主要优点,而且生产过程和施工过程无污染、低排放,废弃物可以循环利用,是国内外公认的环保、节能的新型管材。其中上海已经有上万幢高层住宅使用了PVC-O管材管道系统,北京、西安、郑州、石家庄、武汉、成都等城市也推广得很快。在线缆方面应用则成为最高档的产品被作为重点工程、铁路穿线管的首选,形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PVC-O管材的各种运用中,给水PVC-O管材范畴是在给水管道、矿山管道、非开挖铺设和修复用管道、燃气管网等领域。依据发达国家的计算,一半的塑料管适用于给水PVC-O管材范畴。近年我国各地呈现了出资建造给水管道体系的热潮。据此猜测,往后10年给水PVC-O管材都会有旺盛的市场需要。此外,运送雨水的排雨水PVC-O管材也有宽广的市场。在路途建造和水利工程的建造过程中有必要做好施工期雨水分泌和导流的办法,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如避免土体含水过多而失掉安稳),在已建成的路途和工程设备中也需要做好运用期雨水的分泌和导流的办法(如穿过路基的涵洞、路途两旁的排水管、地道内的排水管等)。电力工业、石油化工、综合交通枢纽等大型重要工程项目的建设也将拉动大口径排水管道的需求。

2、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3PE防腐技术、内环氧外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技术及一步法保温管技术综合了熔结环氧粉末涂层和挤压聚乙烯两种防腐层的优良性质,将熔结环氧粉末涂层的界面特性和耐化学特性,与挤压聚乙烯防腐层的机械保护特性等优点结合起来,从而显著改善了各自的性能,因此作为埋地管线的外防护层是非常优越的。其中,3 PE可使埋地管道的寿命达到 50年,目前被认为是较先进的管道外防腐技术。在我国,3 PE已率先在石油天然气系统得到应用,已建成的陕京天然气管道及库鄯输油管道,西气东输近4000公里管道均采用了3 PE外防腐涂层。陕气进津67公里高压管道、外环线30公里高压天然气管道、陕京线地下储气库122公里管线也是采用的3 PE防腐钢管。3 PE防腐钢管已成为今后管道外防腐层的发展方向。

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其适用于:煤矿井下供排水、井下喷浆、正负压通风、抽放瓦斯、消防洒水等管网;热电厂工艺用水废渣、回水输送管道,对于防喷淋、洒水系统的给水管路;电力、通讯、高速公路等电缆保护套管;适用高层建筑给水、热网供热、自来水工程、燃气输送、埋地输水等管道;石油输送管道、化工、印染等行业输送腐蚀性介质的工艺管道;污水处理排放管、污水管以及生物池防腐工程;农业灌溉用管、深井管、排水管等网路等等用途,可以说新型防腐钢管在当前的建设中是必不可少的, 新型防腐钢管防腐涂层以其良好的抗腐蚀性、抗水气渗透性以及力学性能等,在石油管道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风险提示

1、新增募投项目市场风险

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则项目收益将受到负面影响。故新增募投项目将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

2、新增募投项目管理风险

项目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规模,这对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若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未能适应产品结构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达不到预期目标,对项目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故本次新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新增募投项目审批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项目中,新增项目尚未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批复。若未来上述项目无法如期完成项目备案或环评备案,将对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或实现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故新增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4、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系基于对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竞争态势、市场环境及配套资源、人才保障等多方面综合因素进行分析后的基础上,在一定假设前提下,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若上述要素及假设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或相关项目实施中相关审批或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原计划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可能出现延期、无法顺利推进、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等不利情况。故新增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

5、变更募投项目的土地审批风险

公司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拟新增实施地点,该地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若未来不能及时取得,将影响该项目的实施。

五、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和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待备案完成后履行环评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拟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及变更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变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宏股份本次变更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地点并调减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终止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新增年产 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但该事项的实施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材料”),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6722078217

3、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4、注册资本:19,724万元

5、住所:曲阜市东宏路1号

6、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1日

7、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类复合管材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件、钢塑类复合管材管件、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加强筋螺旋焊接复合钢管、耐磨复合管、RTP增强热塑性复合管、PPR系列管材管件、PE-RT系列管材管件、PVC管、保温管、钢丝编织增强PE管、高压胶管、双壁波纹管等(含基础设施及民用、燃气用、工矿用、化工用、油田用)及配套管件;管道工程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智能管道系统开发与应用;开发、制造、销售粘接树脂、色母料、改性功能母料、涂塑粉末等各类塑料专用料;塑料薄膜类、玻璃钢制品类、保温材料类、炮塞的制造、销售;标准件类、钢材类、矿用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1789930508.42元,净资产1468015486.34元;2018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00729682.27元,净利润36871460.6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10699939608

3、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4、注册资本:3,300万元

5、住所:曲阜市杏坛路8号

6、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5日

7、经营范围:PE给排水管专用料、钢带管专用料、钢丝管专用料、保温管专用料、PE树脂、PP树脂、PVC树脂、矿用管材双抗专用料、双抗母料、阻燃母料、抗静电母料、阻燃剂、粘结树脂、色母料、吸水母料、聚乙烯涂塑粉末、环氧树脂涂塑粉末、各种改性功能母料、其他高分子功能母料的制造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新材料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93564044.20 元,净资产31923664.93元;2018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5284637.33元,净利润241408.6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东方新材料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东方新材料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新材料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东方新材料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本公司承接或吸收。

3、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4、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8、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东方新材料的土地、厂房实施公司“新增年产 6000 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和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2、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降低运营成本。

3、东方新材料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就如下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9,172,6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56,414,600股。目前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