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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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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含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该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详细内容分别参见2017年2月22日、2017年11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详细内容参见2017年11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参见2018年6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现将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银行定期存款

1、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购买金额和期限:

公司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000万元办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个月定期存款。

成立日为2018年6月5日,到期日为2018年12月5日。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揭示: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宁波银行定期存款

1、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购买金额和期限:

公司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000万元办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个月定期存款。

成立日为2018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8年9月15日。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揭示: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宁波银行定期存款

1、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购买金额和期限:

公司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6,000万元办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个月定期存款。

成立日为2018年6月15日,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5日。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揭示: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

2、币种:人民币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购买金额和期限:

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天泽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40,000万元办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封闭式)。

成立日为2018年6月25日,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5日。

6、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1)固定收益=本金金额×3.20%×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2)浮动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1.82%】×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实际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7、提前终止: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提前终止日公司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兴业银行将划转至协议中的活期账户,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揭示:本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有投资风险,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的不一定能够实现。

10、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

2、币种:人民币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购买金额和期限:

公司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10,000万元办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业务(封闭式)。

成立日为2018年7月16日,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6日。

6、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1)固定收益=本金金额×3.02%×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2)浮动收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1.82%】×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至实际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7、提前终止: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提前终止日公司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兴业银行将划转至协议中的活期账户,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9、风险揭示:本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有投资风险,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的不一定能够实现。

10、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中建投信托·安泉305号(合景天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305号(合景天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以其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0万元认购中建投信托·安泉305号(合景天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信托单位20,000万份;起息日:2018年5月25日,到期日:2018年11月25日。

3、预期收益率:8.60%/年。

4、信托财产的运用、处分: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或“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用于向广西合景盛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南宁合景天骏广场项目已取得四证部分的开发建设,柳州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广西合景盛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和义务。

信托财产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等高流动性、低风险金融产品。

5、增信措施

1)保证担保:保证人广州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抵押人柳州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以其持有的抵押物为债务人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3)权利质押:出质人广西泰景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权利抵押合同》的约定以其持有的质物为债务人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4)其他:差额补足承诺人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为债务人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6、信托财产的计算和分配:

1)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2)在信托利益核算日,受托人核算受益人的预期信托收益,并在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日向受益人支付。

A、信托利益期间分配

各受益人每期应分配信托利益=当期应获分配信托本金(如有)+受益人当期持有的相应信托本金余额*受益人对应的预期基础收益率*当期信托利益核算期实际天数/360。

B、信托利益终止分配

到期各受益人应分配信托利益=当期应获分配信托本金(如有)+受益人当期持有的相应信托本金余额*受益人对应的预期基础收益率*当期信托利益核算期实际天数/360。

7、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社会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质物变现风险、不动产物权拆分登记的风险、抵押物后置抵押的风险、同意抵押物解押或销(预)售的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经营风险、分配时间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规定,管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财产承担。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参与信托计划金额及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为开放式,公司可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进行加入、退出、追加操作。

3、产品类型:本信托计划主要是进行短期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的投资运作。

4、投资范围:本信托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低、信用风险低并且流动性良好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包括:(1)金融同业存款;(2)期限在3年以内的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上市流通的短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等;(3)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4)期限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5)货币市场基金;(6)期限6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7)为高资信等级的企业提供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期限6个月以内的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9)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信托计划;(10)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5、信托收益说明:(1)委托人的投资收益根据每日记录的“每万份A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B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C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D类信托单位收益”和委托人的投资额度以及投资天数进行加总计算。(2)受托人于每一个工作日在其公司网站公布前一日的“每万份A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B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C类信托单位收益”、“每万份D类信托单位收益”。上海国际信托网址为http://www.shanghaitrust.com/index.html。

6、加入和退出:加入和追加实行T日计算收益,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的当天即开始享有投资收益。赎回资金预计可于T+1个工作日内划付,但由于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信托利益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操作系统的差异等因素,有可能导致赎回资金延迟到账。

7、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的全部投资收益在其全部退出该信托计划时结算,并与其委托本金一并提取。

8、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参与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加入、退出、追加操作及其收益情况。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大额退出风险、顺延或暂停退出风险、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根据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八、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3、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均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本型,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同时,公司承诺在此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理财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或现金管理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单位:万元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

(三)信托产品

单位:万元

十一、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处理单、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及银行回单;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及银行回单;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及银行回单

7、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银行回单;

8、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银行回单;

9、中建投信托·安泉305号(合景天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文件、说明书、认购要素表、银行回单等;

10、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说明书及风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兆驰”)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新疆兆驰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2,000,000股质押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详情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兆驰持有本公司2,467,187,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50%;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545,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12%。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