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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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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6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促进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或“甲方”)各自的业务发展以及在业务发展中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合作关系,实现双赢,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于2018年7月2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招行深圳分行意向性同意向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集团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

1、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3、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批准且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客户之一,全力支持其投融资业务的发展,积极支持乙方的业务发展战略,在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甲方的服务资源,优先为乙方提供包括本外币、境内外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2、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

3、甲方意向性同意向乙方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集团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本协议签订后3年。前述额度仅为意向性额度,不构成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的保证和承诺;

4、甲方可无偿(乙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专项协议除外)为乙方提供投贷联动服务、项目投资推荐、其他融资支持、全方位的跨境金融服务、投资后管理及投资退出支持服务、咨询顾问类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5、乙方在投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将适时积极推动与招行深圳分行的合作。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若合作期届满,合作期满前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银行融资能力,优化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支持。本次与招行深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没有直接影响,具体业务合作的协议签署和执行尚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招行深圳分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与招行深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没有直接影响。

3、本协议是表达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实际情况与需求另行协商具体协议或方案,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规定、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及本协议所确定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的业务合同内容和签署时间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本协议签署后如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