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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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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医为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8-081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医为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未约定具体的合作金额与规模,具体合作事项后续能否顺利进行需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署具有不确定性。

●医院处方外流虽然是政策鼓励及支持的方向,但当前处方外流的情况受到医院限制、医保政策、行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进展缓慢,未来发展仍存在较大障碍。因此,本次合作的根本前提和主要内容——“医院处方的外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与业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5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通”)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计算”)签订《关于医院处方外流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战略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2) 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 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 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 II 类;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华医为是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旗下专业服务医疗、卫生等大健康领域IT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拥有近100项大健康类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现为全国500余家大健康领域的各类用户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连续多年蝉联中国十佳医疗行业解决方案商榜首。

2、乙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2) 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3)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覆盖 范围上海 1 直辖市 以及广州 1 城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 入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上海、广东 2 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腾讯云计算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方面有着领先的技术优势,并广泛布局于医疗大健康领域,旗下拥有腾讯觅影、腾讯睿智、微信智慧城市等面向医疗行业的产品,在该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3、丙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1) 注册资本:187,766.259 万元人民币

2) 法定代表人:刘宝林

3) 经营范围:略

九州通是一家专门从事药品及其它健康产品的分销和物流配送的全国性企业集团,在该类产品的BTB、BTC以及OTO等业务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是国内最大的民营医药商业企业。

公司与东华医为、腾讯云计算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协议各方于2018年7月25日在北京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7】37号)等文件,鼓励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本协议当事人为积极响应国家医改政策,根据医院处方外流的发展趋势以及实际需求,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共同开发建设医院处方外流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所涉及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以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本协议当事人依托其在相关领域的独特优势以及业务能力,结合医疗机构信息化需求,构建“互联网+医药”生态链,开展“医院处方外流信息共享平台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的系统研究、设计、建设、推广和运营。具体内容为:

1、开发与医院HIS系统与处方外流系统对接的信息平台,提供医院内部与医院外部承接处方的药房的信息平台对接方案。

2、提供对处方的合理用药智能审核方案,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

3、提供药品安全、快捷、准确地送达患者的信息平台解决方案。

4、提供医院处方外流及药品配送全流程的运营管理及应急处理方案。

5、提供就医院处方外流以及药品配送系统与国家医疗保险机构、卫生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对接的方案。

6、提供将前述内容应用于互联网医院、智慧医联体、远程医疗、区域HMO以及健康管理等领域的方案。

(二)合作机制

1、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协议内容,本协议当事人将指派专人负责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和日常沟通机制,统筹相关项目的筹备、建设等工作。

2、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确定合作的项目,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定期沟通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见。

(三)合作方式

1、本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优势资源进行市场整合,根据从业人员情况及擅长进行分工,共同参与“医院处方外流信息共享平台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的研究、设计、建设、推广、运营和维护。

2、本协议当事人就共同建设和运营的“医院处方外流信息共享平台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所产生成本支出和收益分配,由各方共同承担和分享,具体的费用承担和利益分配比例由各方基于具体合作分工再进行协商,以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解决。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当事人应当相互保守商业机密。在合作期间,对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各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各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各方在对合作过程中互相知晓的他方商业秘密信息或资料负保密义务,不披露给任何第四方(法律顾问除外)且不擅自使用。但是,各方根据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而进行的信息披露,不受上述限制。

2、本协议属本协议当事人之间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意见和共识,也是后续开展合作并进行协商的基础。如果各方就具体项目进一步开展合作,将以最终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其它交易文件为准。如果具体的合作协议或者交易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合作协议或其它交易文件为准。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的当事人享有或者承担,不得转让给其他当事人,但是,当事人可以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所属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享有或者承担。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将依托公司在药品及其它健康产品的分销和物流配送优势,发挥公司在医药BTB、BTC以及OTO等医药电子商务上的行业成熟经验,符合公司在“互联网+医药”生态链领域的布局与长远规划,但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与业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未约定具体的合作金额与规模,具体合作事项后续能否顺利进行需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署具有不确定性。

(二)医院处方外流虽然是政策鼓励及支持的方向,但当前处方外流的情况受到医院限制、医保政策、行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进展缓慢,未来发展仍存在较大障碍。因此,本次合作的根本前提和主要内容——“医院处方的外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与业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医院处方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药品配送解决方案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