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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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9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5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25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15:00-2018年7月25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海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43,715,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9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39,385,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23%。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33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03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3,698,7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5,1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80,2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5%;反对15,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2%;弃权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49,1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6,2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9,1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9%;反对16,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8%;弃权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参会股东中于清池先生、陈宏哲先生、吴悦良先生、常静女士、张贵阳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五人持有的4,448,500股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