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维群持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768,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刘维群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53%,减持价格为按市场价格,减持期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2月13日。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表中的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仅为刘维群单独实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除刘维群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均未在过去12个月内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刘维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刘维群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201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刘维群同时承诺在其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刘维群在减持期间将遵守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刘维群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刘维群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