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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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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证券简称:光大证券公告编号:2018-0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9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6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5.15%及3.003%股份的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已于2018年6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2018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宋炳方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王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3.003%股份H股股东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荐孟祥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议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类型为临时提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1需要累积投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6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8月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9日

至2018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01、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8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变更后股东大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H股股东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根据相关规定,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持有的每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议案表格“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35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17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