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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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8-03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的监管函,提示公司大股东存在质押风险。经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此外,公司获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侠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王民先生质押17,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张永侠女士质押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因债务纠纷,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侠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其中,王民先生被司法冻结的股票175,88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8%;张永侠女士被司法冻结的股票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债务纠纷,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侠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永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38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王民先生及张永侠女士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66,780,000股,占总股本的21.96%;王民先生及张永侠女士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

四、股东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股份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因为存在司法冻结,王民先生及张永侠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能集中竞价出售。但若王民先生、张永侠女士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及协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