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16: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5:00至2018年7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南阳飞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01会议室(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郦都大道206号)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耀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河南省西峡汽车水
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867.272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38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368.066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9.205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5%。
9.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副董事长孙耀忠,董事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独立董事李培才,监事摆向荣、董彬、陈玉印,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孙耀志,独立董事魏安力、张复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向董事会请假。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袁蕾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孙耀忠、梁中华、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王瑞金、万国敏、席国钦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孙耀忠、梁中华、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王瑞金、万国敏、席国钦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58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出席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孙耀忠、梁中华、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王瑞金、万国敏、席国钦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67.222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苏宏泉律师、袁蕾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