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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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和佛山《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内容的通知》(佛国资党[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党建的有关内容。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名称进行调整:将“总经理”修订为“总裁”,“副总经理”修订为“副总裁”。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并按照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调整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名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和佛山《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内容的通知》(佛国资党[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党建的有关内容。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名称进行调整:将“总经理”修订为“总裁”,“副总经理”修订为“副总裁”。

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并按照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调整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名称。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的具体内容

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二、备查文件

1、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5:00至2018年8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详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8月13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8月13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