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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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转让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值13,350,000.00元的价格向关联方上海汇伦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伦生命”)转让“环吡酮胺凝胶”与“聚甲酚璜醛凝胶”的研究成果(包含两项发明专利“环吡酮胺凝胶剂、其制备方法及药物用途”和“一种聚甲酚磺醛凝胶剂、其制备方法及药物用途”)及所有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拟转让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二、转让在研项目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与汇伦生命分别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环吡酮胺凝胶”项目)》和《技术转让合同(“聚甲酚黄醛凝胶”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792万元、543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甲方):上海汇伦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出让方(乙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乙方向甲方转让“环吡酮胺凝胶”与“聚甲酚黄醛凝胶”的研究成果(包含相关专利)及所有权。其中,“环吡酮胺凝胶”的研究成果及所有权转让价格为792万元,包含的一项发明专利名称为“环吡酮胺凝胶剂、其制备方法及药物用途”;“聚甲酚黄醛凝胶”的研究成果及所有权转让价格为543万元,包含的一项发明专利名称为“一种聚甲酚磺醛凝胶剂、其制备方法及药物用途”。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双方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即: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技术转让费的20%支付给乙方;

第二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专利权的转让;甲方取得专利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技术转让费的40%支付给乙方。

第三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技术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技术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技术转让费的30%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四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甲方生产出三批合格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技术转让费剩余的10%全部支付给乙方。

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期间内未完成上述的付款节点事项的,延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仍应按付款约定时间付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并支付单个合同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甲方交付全部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支付技术转让费总额的1%。的违约金;逾期2个月,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技术转让费,同时支付甲方单个合同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2、甲方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拒付技术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并支付单个合同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2)甲方延期支付技术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支付乙方技术转让费总额的1%。的违约金;逾期2个月,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同时支付乙方单个合同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3、若某方违反合同第九条保密义务,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对方有权主张违约赔偿,该违约金以实际遭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为限。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五)生效时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合同履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2201室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

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按司法程序解决,约定由合同履行地或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技术转让合同(“环吡酮胺凝胶”项目)》和《技术转让合同(“聚甲酚黄醛凝胶”项目)》中,合同主体、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生效时间、合同履行地点、争议的解决方法约定内容均相同。

四、备查文件

1、技术转让合同(“环吡酮胺凝胶”项目);

2、技术转让合同(“聚甲酚黄醛凝胶”项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