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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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及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及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旅”)计划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

●2018年7月27日,公司接到长安航旅通知,长安航旅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21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58%,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22.88%。

●为避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敏感期以及资金安排等原因,长安航旅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

(一)增持主体: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长安航旅未持有公司股份。长安航旅的一致行动人海越科技计划自2018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截至2018年7月22日,海越科技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了此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06,44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8-008、临2018-011、临2018-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航旅的一致行动人海越科技和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3,640,0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中:海越科技持有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海航云商持有公司股份63,705,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数量或金额: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长安航旅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22.88%,增持均价为9.38元/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199.88万元。截至2018年7月27日,长安航旅持有公司股份2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长安航旅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853,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

四、增持计划延长实施期限的说明

为避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敏感期以及资金安排等原因,长安航旅未能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鉴于对公司的长期看好及对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更好的实施增持计划,长安航旅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于2019年1月28日前实施完成。除此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及部分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2018年7月27日,公司接到现任及部分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人员通知,本次增持人员已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360,7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5%,增持金额为340.40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100.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符之晓先生、原总经理史禹铭先生(已离任)、监事会主席蓝毅先生、原副总经理许明先生(已离任)、原副总经理李治国先生(已离任)、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先生(已离任)、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已离任)。上述人员在增持计划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7月27日,符之晓先生、史禹铭先生、蓝毅先生、许明先生、李治国先生、夏建丰先生和黄振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5%,累计增持金额为340.40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计划及增持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8-015、临2018-061、临2018-074、临2018-078)。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之控股股东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现代物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680万元,不超过860万元。

●2018年7月27日,公司接到张伟亮先生、黎静先生、喻龑冰先生、李岩先生、马超先生、尚建飞先生、蔡斯先生、李同双先生和宋济青先生的通知,其已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722,2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51%,增持金额为680.62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0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海航现代物流董事长张伟亮先生、副监事长黎静先生、创新副总裁喻龑冰先生、人力资源总监李岩先生、社会责任总监马超先生、联席财务总监尚建飞先生、风控副总监蔡斯先生、原运营总裁李同双先生(现为本公司董事长)、原副董事长宋济青先生(现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上述人员在增持计划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680万元,不超过860万元。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7月27日,张伟亮先生、黎静先生、喻龑冰先生、李岩先生、马超先生、尚建飞先生、蔡斯先生、李同双先生和宋济青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722,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1%,增持金额合计约680.62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100.0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计划及增持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8-016、临2018-062、临2018-075、临2018-079)。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