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404,890,733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5人,代表股份432,492,1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63,750,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9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68,741,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031,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92%;反对14,985,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09,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884%;反对14,98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69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股东朱江、贺晓静、朱光辉、宋华梅、林向春、宋晓霞、王晶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158,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59%;反对14,16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741%;弃权1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9,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302%;反对14,160,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262%;弃权1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31,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77%;反对14,872,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388%;弃权1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02,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067%;反对14,872,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289%;弃权1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585,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33%;反对14,850,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336%;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55,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232%;反对14,850,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973%;弃权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5%。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87,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08%;反对14,86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377%;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5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860%;反对14,86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220%;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1%。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1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4997%;反对14,573,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2268%;弃权2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81,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003%;反对14,573,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080%;弃权2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7%。
本次涉及的相关股东补建、朱江、贺晓静、朱光辉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朱光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315,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21%;反对13,893,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124%;弃权2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86,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505%;反对13,89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08%;弃权2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7%。
朱光辉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朱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299,354股。
8.02.候选人:选举杨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125,832股。
8.03.候选人: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124,931股。
8.04.候选人:选举胡志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113,424股。
8.05.候选人:选举贺晓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075,7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朱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3,869,868股。
8.02.候选人:选举杨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696,346股。
8.03.候选人: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3,695,445股。
8.04.候选人:选举胡志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3,683,938股。
8.05.候选人:选举贺晓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3,646,241股。
朱江先生、张桥云先生、杨东先生、胡志浩先生、贺晓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候选人:选举陈宏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144,337股。
9.02.候选人:选举吴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05,137,071股。
9.03.候选人:选举罗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82,814,1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陈宏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714,851股。
9.02.候选人:选举吴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3,707,585股。
9.03.候选人:选举罗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384,633股。
陈宏民先生、吴越先生、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79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7月5日和2018年7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6,799,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由1,404,890,733元减少至1,378,091,733元。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到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静先生、郭文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静先生、郭文生先生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即2018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止。
刘静先生、郭文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刘静先生、郭文生先生简历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刘静先生、郭文生先生简历
1、 刘静:男,出生于1964年,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84年至2003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任副处长,眉山市分行副行长;2003年至2007年担任四川龙蟒集团副总裁;2007年至2011年担任永竟集团常务副总裁;2011年至2013年担任广州期货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2017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刘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刘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2%。
2、 郭文生:男,出生于1966年,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97年进入公司,2010年5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客服中心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成都家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文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郭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后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贺晓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同意选举朱江先生、杨东先生、陈宏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江先生为发展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2、 同意选举吴越先生、胡志浩先生、罗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吴越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 同意选举罗宏先生、张桥云先生、吴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罗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 同意选举陈宏民先生、罗宏先生、贺晓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宏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晓静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鸿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宋华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鸿女士、贺晓静女士、宋华梅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华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宋华梅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onghm@isantai.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光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光平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宋晓霞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宋晓霞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宋晓霞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62825254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ongxx@isantai.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相关人员简历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相关人员简历
一、 董事长简历
朱江:男,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山大学电子商务本科,西南财经大学 EMBA 在读。2007年至2010年,中信证券成都玉林北街营业部任部门经理等职务。2010年至2014年,广州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 2016年11月,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线总经理。2016年11月进入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8月起兼任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朱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朱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1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朱江,详见“董事长简历”。
2、 贺晓静:女,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5年—2016年8月供职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进入公司,2017年8月起兼任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晓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贺晓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
3、 王鸿:女,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任职;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王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4、 宋华梅:女,出生于1984年10月,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 EMBA 在读,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担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11 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宋华梅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宋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7,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
三、 审计监察部经理简历
陈光平:男,出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2005年—2006年于北京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任职、2007年—2008年于四川华立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8年11月—2016年7月于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兼审计监察部经理。2016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陈光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陈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宋晓霞:女,出生于1988年,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5年4月起在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宋晓霞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宋晓霞持有公司股份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征得全监事同意,本次会议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后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荐监事郭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光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即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光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相关人员简历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朱光辉先生简历
朱光辉:男,出生于1981年7月,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 EMBA 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任职。2014年6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监事兼审计监察部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朱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朱光辉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