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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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 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冻结的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高新”)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6,785,593股(6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7月26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轮候冻结)(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工大高总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69,943,021股,占公司总股本16.4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66,785,59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9.30%,占公司总股本的6.45%。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7年8月1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杭州东方邦信橙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邦信橙和投资”)、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渤海石油”)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7.8亿元,期限24个月。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为上述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6月25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2日起诉至江苏高院,要求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偿还本金7.8亿元及利息等,并要求工大高总、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尚未了结全部债务,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已向江苏高院申请财产保全,江苏高院轮候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0,000股、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目前,工大高总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督促工大高总积极与有关主体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尽早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09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62);2018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66),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8年6月14日起不超过两个月,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074、2018-075);2018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并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2018年 7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议案》,独立董事颜跃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经公司与相关机构分析和论证,公司拟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进行调整,由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调整为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就上述方案调整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和沟通。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相关规定,因调整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式,此次现金购买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但公司正在推进的出售资产事项依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进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尽职调查,由于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目前有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积极、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报送工信部的相关材料。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出售资产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