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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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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4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4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8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01 选举张心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林婵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01 选举徐燕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2018年6月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7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分别详见2018年6月2日、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修改章程议案(议案3)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其他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2)议案1和议案2为普通决议(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议案3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换届选举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8年8月8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炜弘 俞小洛

联系电话:0755—82992565 82990927

传真:0755—83990006

电子邮箱:sztj2405@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2、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8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

1、上述第三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上述除第三项议案,其他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对于累积投票,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4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的建筑业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统计,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