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于公司2018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截止本公告日的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3,302.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成交金额12,840.04万元,成交均价约3.89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其中汪庆华先生和陈振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朱瑾女士和李今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议案1的表决,其余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诚、王舍惟尔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