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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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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链,公司决定在无锡投资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江苏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铝合金”,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400万元,持股82%;自然人王占军先生出资3,600万元,持股18%,江苏北特铝合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8-064)。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公告编号:2018-06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2018年7月30日上午10点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链,公司决定在无锡投资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江苏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铝合金”,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400万元,持股82%;自然人王占军先生出资3,600万元,持股18%,江苏北特铝合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8-06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股票代码:603009 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江苏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铝合金”)

投资金额:江苏北特铝合金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6,400万元,持股82%;自然人王占军先生出资3,600万元,持股18%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链,公司决定在无锡投资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江苏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铝合金”),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400万元,持股82%;自然人王占军先生出资3,600万元,持股18%,江苏北特铝合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该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情况

(一)股东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方:王占军,196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工。历任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工艺设计室工程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电研究所热处理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北京机电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学位委员会主席。

王占军先生目前参股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未担任公司法人。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400万元,持股82%;王占军出资3,600万元,持股18%。

截止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对外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二)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四)法人代表:靳晓堂

(五)注册地址:无锡市

(六)经营范围:汽车底盘、铝合金锻造、汽车转向器和减振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江苏北特铝合金公司设立后,将购买土地用于生产厂房建设。

四、设立子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在无锡设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无锡的政策优势搭建对外合作经营的平台,提高公司在汽车零部件的行业地位,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政策,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江苏北特铝合金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于2018 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