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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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18-07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8年1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年5月5日,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3日、2018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家庭生活改善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按相关规定,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5、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况。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