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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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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8-093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同意授权景德镇欧神诺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进展情况

景德镇欧神诺于2018年7月24日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万元,该产品计划于2018年7月24日起息,2019年7月24日到期。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近日,公司收到景德镇欧神诺、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出具的《协商确认函》,由于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产品起息时间发生调整,未能如期起息,该行需对该笔理财进行重新调整,公司理财产品未能购买成功。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景德镇欧神诺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中银保本理财产品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NYAQKFTP1

3、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产品期限:279天

6、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8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8、购买资金来源: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但仍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投资风险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景德镇欧神诺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使用最高不超过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授权使用最高不超过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景德镇欧神诺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共计15,500万元,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2、景德镇欧神诺、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出具的《协商确认函》。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8-094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由于因公出差,由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403,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0,403,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5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律师、赵志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如下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03,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388,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赵志莘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