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8-02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给公司各位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拟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200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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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担保情况:上述借款由博莱特参股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
3.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200万元(含本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的规定,上述借款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借款担保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挂 网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拟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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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担保情况:上述借款由博莱特参股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
3.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700万元(含本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的规定,上述借款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借款担保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挂网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8-02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分别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200万元、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追加公司持有博莱特公司51.26%的股权作为质押。上述两笔借款由持有博莱特48.74%股份的另一股东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1200万元、1500万元,期限与上述借款期限相同。
上述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金额及两笔担保金额合计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金额4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11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月刚
注册资本:伍亿贰仟贰佰万零陆仟零陆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窗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1,467万元,负债总额为17,02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23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5,357万元),净资产74,438万元,营业收入55,430万元,利润总额 3,009万元,净利润 2,52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年 3 月 31 日,博莱特资产总额为93,388万元,负债总额为
18,6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85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7,357万元),净资产74,741万元,营业收15,097万元,利润总额364万元,净利润 303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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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博莱特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200万元、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向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追加公司持有博莱特公司51.26%的股权作为质押。上述两笔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借款期限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5日。上述两笔借款同时由持有博莱特48.74%股份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提供同期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1200万元、1500万元,期限与上述借款期限相同。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日期及合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持有博莱特51%的股份,为博莱特控股股东,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2.反担保情况:为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按公平、对等的原则,持有博莱特49%股份的另一股东恒和置业为上述贷款提供反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与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相同。具体如下:
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4%。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5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