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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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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8-13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5月31日,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与公司于2017年8月9日签订的《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18年6月11日对该案件予以受理。

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案号为(2018)京仲案字第1606号的《开庭通知》和《组庭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通知》、《组庭通知》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仲裁庭决定于2018年8月15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开庭审理。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由吴宋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沈芸担任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薛军组成仲裁庭。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经查询,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已于2018年5月14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股权公示冻结,公司尚未收到与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具体事项待后续有进展后将及时披露。

2、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的仲裁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