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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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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10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97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针对《二次问询函》所述问题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5)。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二次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故公司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8年8月7日披露《二次问询函》回复公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1)。

截至目前,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无法在2018年8月7日前完成。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最晚于2018年8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二次问询函》回复公告及申请公司复牌。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