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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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6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8月7日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王英安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刘伟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张廷君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孔伟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包强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世存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刘忠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品种及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聂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7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8年8月7日上午12:0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5亿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项目(2018年实施部分),对公司44座换热站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预计项目总投资为3,353万元。

上述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7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8年8月7日上午12:0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5亿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石河子市汽改水蓝天工程项目(2018年实施部分),对公司44座换热站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预计项目总投资为3,353万元。

上述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