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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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网宿科技(300017)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7年6月24日,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等原因,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新财富混合A

博时新财富混合C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对投资范围和风险进行了补充;

2、 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对招募说明书依照的法律进行了更新;

3、 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7、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二、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四、基金转换”、“十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8、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9、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

10、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2、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3、在“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中,更新了“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4、在“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5、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8年06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 2018年05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三) 2018年05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 2018年05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五) 2018年05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博时新财富混合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七) 2018年04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413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 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十一) 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十二) 2018年02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十三) 2018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十四) 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