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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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
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7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

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8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7年8月3日将持有的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票46,104.2万股和限售流动股股票51,867.3万股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期限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8月7日,详见公司2017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7-059)。2018年8月6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银河证券的97,971.5万股购回,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包钢集团于2018年7月11日补充质押20000万股,其中该笔融资补充质押10,000万股,详见公司2018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8-071)。2018年8月6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银河证券的10,000万股购回,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解质押数量为107,9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8月7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802,152.59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2.2%,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18-07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

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8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8年8月7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5,000万股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期限一年的质押融资业务,本次业务已由银河证券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质押25,000万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8月7日,交易到期日为2019年8月7日。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8月8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827,152.59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3.2%。

三、其他披露事项

1、质押的目的

包钢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系为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