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7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8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7月27日)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7月27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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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8月8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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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