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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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8,056,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8%。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980,4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代侃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80,4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反对票76,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36,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11%;反对票7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律师、代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