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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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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赵莉莉女士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海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8亿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为12%,公司以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6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