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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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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4)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

在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明确指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空天技术是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前沿技术,这些创新技术是新经济未来增长动力,将很大程度上改变传统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经济结构。

(2)代表新经济典型产业的识别

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与创新技术密切相关,是一个跨行业、跨地区、跨板块的概念,它具有强大生命力,受到创新技术的带动,市场前景广阔,代表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一定条件下可演变为主导产业甚至支柱产业。识别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与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的产业会被纳入新经济的概念,也有一些产业可能逐渐进入衰退期,被剔除出去。

本基金在对新经济创新技术进行识别的基础之上,对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进行不断跟踪和更新,对典型产业的识别标准是:

1)与创新技术密切相关。

2)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或受国家制度创新变革的积极推动。

3)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和投资价值。

4)已经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国内资本市场已经出现相关的上市公司。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指出,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中重点发展、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有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本基金将以此作为代表新经济典型产业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根据以上所述标准对新经济的创新技术和典型产业进行动态更新。

(3)个股选择

在对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进行识别之后,我们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筛选与新经济相关的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与新经济产业之间的关系,属于新经济范畴的上市公司分为两类:a.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b.与新经济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1)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

所谓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是指直接从事新经济创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受益于新经济带来的高收益,属于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的上市公司。对该类上市公司筛选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a.主营业务中具有或未来即将具有直接从事与新经济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b.公司具有较为明确的盈利前景,受益于新经济带来的高回报。

c.公司无重大经营风险,如负债、诉讼、破产清算等。

2)与新经济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此类上市公司虽属于传统产业、但与新经济密切相关。例如:应用新技术为企业带来效益,或对新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积极影响的上市公司;对新经济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或提供人力、技术、资金上的支持;公司使用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水、废气、余热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提高经营效益;更新环保设备、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能源,企业从中获益等。这类公司我们关注的是其受益于新经济的程度以及公司的价值和成长性。

受益于新经济的程度我们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本基金的行业研究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a.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与新经济的相关程度。b.公司原有业务与新经济相关部分的比例。c.上市公司受益于新经济的形式与性质。

得到以上两类上市公司后,我们根据成长性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筛选形成基金备选股票池,再根据“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计算备选股票池中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综合分值,评价新经济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剔除掉分值较低的上市公司,得到基金股票池。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利率变化的大周期、市场运行的小周期和中国债券市场的扩张特征,制定相应的债券投资策略,以获取利息收益为主、资本利得为辅。

(1)积极的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会紧密关注央行对于流动性的调节以及市场的资金松紧,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管理框架,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2)基于收益率预期的期限配置和类别配置。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形的调整策略。在确定组合久期的情况下,预期收益曲线的变形调整债券组合的基本配置。当我们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我们将可能采用子弹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我们将可能采用杠铃策略,总体而言,就是在仔细评估收益曲线变形情况下,分别在子弹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组合中弹性选择。

(4)基于相对利差分析调整信用产品配置。观察金融债/国债,短期融资券/央票的相对利差调整组合的信用产品,在稳定的信用产品风险情况下,可在利差扩大时,适当增加信用产品比重;在利差缩小时,适当减持信用产品。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具体投资方法如下: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东吴新经济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数据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2009年12月30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1、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安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新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2)、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1)、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1323)、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22)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59)、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70)、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958)、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959)、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1)、东吴智慧医疗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19)、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3588)、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3589)、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144)、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145)、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209)、东吴双三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210)、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573)、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5574)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2、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1、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3、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一、绪言”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二、释义”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十、基金的业绩”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0、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1、在“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2、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3、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披露事项。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8年8月13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