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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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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文化体验营销,构建工商命运共同体,推进与经销商的战略合作,共同维护终端,实现多方共赢。以“阿胶+”战略,优化价值回归工程,功能开发服用方便、学术标准支撑工程,原料内外掌控、全过程溯源工程,推动公司在更高层次上实现高质量发展。阿胶持续转向高端滋补客群,推动纯销增长、份额提升,深耕重点区域市场。复方阿胶浆定位气血双补,利用气血双补传统认知,持续开创气血保养广谱消费。阿胶糕继续开创都市白领女性,拓展产品线上销售。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2亿元,公司投入资本回报率、净利润率等关键指标均居行业前列。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东阿阿胶有限责任公司已办完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3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差旅费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应由公司承担的其他费用,均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18-3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3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

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阿胶”)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60万元,主营业务是胶剂制品加工、销售,驴皮、农产品的收购、销售。

根据东阿阿胶十三五战略,结合和田阿胶地域及经营环境等综合因素,东阿阿胶拟以增资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出让和田阿胶股权。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通过在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进行增资,投资方为社会投资者,交易定价依据为评估备案后的净资产价值。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

住所:和田市二环路3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1,26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10日

经营范围:胶剂、糖果制品加工、销售,驴皮、农产品的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为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为社会投资者,具体投资方尚无法确定。

四、交易作价依据

以和田阿胶2017年8月31日经评估备案后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经和田阿胶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14,312.8万元,评估值15,839.47万元,评估增值1,526.67万元,增值率10.67%;账面负债总额11,876.41万元,评估值11,123.41万元,评估增值-753万元,增值率-6.34%;账面净资产2,436.39万元,评估值4,716.06万元,评估增值2279.67万元,增值率93.57%。

收益法:评估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账面净资产2,436.39万元,评估值4,603.51万元,评估增值2,167.12万元,增值率88.95%。

公司计划以资产基础法下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本次增资定价的基础,最终成交价格将以产权交易所投资者摘牌价为准。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若顺利完成,公司持有的和田阿胶股权将由100%下降为49%,对公司2018年度收入和利润不产生影响,同时避免远距离运输风险。并且,通过此次交易,能够实现和田阿胶引进新投资者、增强自身实力的目的,同时降低公司风险,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交易定价公允、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二、关于对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定价公允、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