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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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闽05破 4号

本院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同时指定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10月29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骆超凡、段博文;联系电话:0595-88808839/88808829;通讯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八七路东段302号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左侧会议室(邮政编码3627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石狮市八七路东段302号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二楼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重整需要管理人拟分别聘请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审计、资产评估以及偿债能力分析。如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关经验的机构有意参与本次工作,请于2018年8月24日18:00前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志清;联系电话:0595-88808819 /13806185360;通讯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八七路东段302号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362700)],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工作方案。

有投资意向的,也可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李成文;联系电话:18876298669]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