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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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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行业所处化工领域环保安全的压力,在原材料大幅上升及严重紧缺的情况下,产品的成本及产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导致产品的毛利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地发展主业,不断做精做强。一方面继续完善产品产业链,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加快技术改造,特别是加大生产工艺的技改和环保安全设施的技改投入,实现节能减排,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为了公司未来的长期持续发展,公司仍然坚持立足含氟精细化工,围绕主业进行全面投入。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766,763.56元,同比增20.43%;实现营业利润14,474,631.27元,同比减少51.2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46,335.97元,同比减少3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86,550.49元, 同比减少33.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1.67元,同比减少99.29%。

2018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强调创新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来持续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依托“中欣含氟化学品及新材料省级研究院”,新申请发明专利 2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日益饱和的老产品氟苯甲酸衍生物和卤代苯乙酮项目进行工艺改进及装备升级,年产2400吨氟苯甲酸衍生物技术改造及苯乙酮副产绿色深加工项目一期年产1200吨氟苯甲酸衍生物技术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安全环保三同时验收;其次对现有的产品链中进一步做好产品链的延伸和完善,向园区新申报了延伸产品项目的入园许可;另外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开发新产品切入电子新材料市场领域,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运行效益。

2、持续投入,加大环保安全设施的技改投入,打造更加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投入,一方面继续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生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装置自动化水平,新增和改扩建环保、安全等辅助设施,建设了APP在线安全管理平台及二级监控设置等安全设施;另一方面,公司也继续推进环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入,全员安全理念、安全制度建设及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公告编号:2018-036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08月15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08月0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寅镐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刊载于 2018 年 8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 2018年8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公告编号:2018-03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08月15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08月0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08月15日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证券代码:002915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上半年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45.2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7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31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截止2018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31,504.9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