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于 2018年8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9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本次停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回复:

2018年5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按照停产时的产品库存情况,主要产品可以维持1至2个月的销售。因停产造成部分客户的订单无法正常履行,预计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因此减少近2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例约5%,在停产期间,公司需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及各种费用,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两家子公司环保整治的具体情况,你公司自子公司停产以来采取的恢复生产措施,两家子公司恢复生产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

回复:

两家子公司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停产排查,此次停产检查是政府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统筹安排。针对此次环境整治排查工作,公司迅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处理标准和要求,并结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整改和提升工作。

同时,公司在停产后的第一时间与客户积极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后续订单。并且利用停产期间,合理优化和调整车间检修计划,并做好员工能力提升的培训工作,为有序复产做好准备工作。

2018年8月14日,两家子公司已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复产的通知》,确认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具备复产条件,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组织复产。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3、请你公司再次自查,上述停产事项是否涉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并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两家子公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但目前公司已经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复产通知,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近期开始逐步恢复生产,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即将消除。公司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认真核查,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