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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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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 年上半年度,随着国家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稳步推进,钢铁行业结构不断优化、供需平衡逐步形成,钢材市场价格维持稳健运行,钢铁企业效益显著提升。 同时,公司面对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确保各项管理职能有效运转。坚持效益优先原则,不断优化高炉配料结构、优化产线和产品结构布局、提升营销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稳定顺行,降本增效措施得力,钢材产销量同比增幅明显,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4亿元,较好的完成了铁、钢、材产销计划,其中钢材产量完成346.3万吨(含不锈钢40.7万吨)。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与领导核心作用,科学指导生产经营。强化形势教育,增强职工危机意识,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为经营任务完成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推进内部控制管理优化提升,夯实企业管理基础

根据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修订完善专业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设置恰当完善,运行全面有效。优化绩效考核方案,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将各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公司经营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职工拼搏进取的热情。

(三)增强经营筹划能力,不断改善经营管控水平

市场研判平台有效运行,较为准确地研判原燃料和钢材市场走势。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继续巩固铁前经济配料和产品效益测算工作,合理筹划资源配置。及时把握政策导向,研读最新政府政策法规,积极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加强采购、销售、储运过程监管及事后评价,全面提升各项经营管控能力。

(四)强化供销市场渠道建设,增强企业盈利保障

严格按照现有掌控资源不流失、新开拓资源加深合作、未合作资源建立关系的原则,积极开拓建立采购供应链。积极引进新供方,逐步打破供货被动局面,有效化解了因钒氮合金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科学调整销售策略,坚持“以效定产”和技术营销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加强与市场的有机衔接,科学调整销售策略,合理布局产品流向,不断增强产品销售环节创效功能。

(五)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企业创新创效能力

以“双向双效”为原则,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多主体协同、全方位推进的创新局面。围绕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全力推进低成本制造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科技进步成效显著。上半年公司科技项目共计立项102项,申报科技成果12项,专利183项,技术论文申报112项。酒钢热浸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荣获甘肃省第三届“创新杯”工业设计大赛中金奖,《轨道车辆用301L不锈钢板材批量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列入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444、445J超纯铁素体不锈钢开发》等项目列入2018年度省列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六)加强安全环保法规辨识,不断完善安全环保体系运行。

通过加强国家安全环保法规及相关政府文件的辨识与学习,积极修订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有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关注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的安全力量投入,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提升各级职工依法合规意识,规范环保费用投入、加强现有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通过积极推动《焦化厂1#2#焦炉环保治理》等一批重点环保整治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环保管理水平。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稳健经营工作总基调。以效益优先为原则,按照“保盈利、促增长、抓保障、稳基础、防风险”生产经营方针,狠抓全员安全管理,提升环保治理水平。着力开展质量提升年行动,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强化销售监督管理,促进产品科学合理销售,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2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加入“酒钢集团”企业集团的议案》

加入“酒钢集团”企业集团,能够增强融资规模优势,使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有效解决公司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从整体角度降低企业税负。

关联董事程子建先生、王建元先生、郭继荣先生、胡桂萍女士、冯宜鹏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书面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2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宝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袁宝生先生将于近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经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推荐,同意提名和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完成股东大会增补公司监事前,袁宝生先生仍继续履行职务。

和志华先生:男,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汽运公司主任科员、副经理,酒钢集团经营管理部物流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司运输部副主任,现任酒钢集团外派专职监事。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改)》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改涉及修改条款22项,新增条款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条款

二、新增条款

1.在原章程“总则”第九条之后增加一条,在第十一条之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构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三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2.在原章程“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增加“第五章 党委会”,包括10条: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公司党的委员会,设党委委员七名,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担任,设党委副书记一名。符合条件的党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会。分公司、子公司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公司成立党委时,同时成立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委员五名。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子公司党组织应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纪委或纪检委员。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纪委下设纪检工作机构。按不少于职工总数1%充足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按不少于工资总额1%拨付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列支。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党委会的职责和任务: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各项决定、决议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参与本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责,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支持和保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廉洁企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八)抓好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九)统筹抓好基层党的各项建设,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构建和谐企业。

(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工作,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综合运用党组织各种资源,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凝心聚力完成本企业的中心任务。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党委会研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或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五)党组织重大活动的实施方案。

(六)统战和群团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应由党委会研究决策的事项。

第一百零六条 党委会参与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

(三)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八)公司对外重大战略合作、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九)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十一)公司薪酬分配及员工福利。

(十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公司信息公开事项。

(十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六)公司安全生产、维护稳定、重大突发事件等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处置方案。

(十七)其他需要党委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党委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又保证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保证公司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公司党委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组织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严格用人标准,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对董事会、总经理提名人选进行酝酿、审议或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负责对拟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意见建议。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企战略。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党组织带头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企业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企业重大决策实施的宣传动员、解疑释惑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第一百零九条 党委会建立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司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做法,党委会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纠正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党委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应当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予以处理。

建立党委会成员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3.在原章程“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二百零三条之后增加一条:

第二百一十六条 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

(一)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章程修改方案;

(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在原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一条之后增加一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共涉及修改、新增项目26项。原章节及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顺延。除对上述章节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章节及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此次对《公司章程》所做的上述修改已于2018年8月15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3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8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3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5日

至2018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8 月17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4、联系方式:

电话:0937-6715370 传真:0937-6715710

邮编:7351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为保障会议有序召开,参会代表请提前登记(登记相关事项参见本通知第五项),参会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