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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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暨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8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暨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或“《会议规则》”)第11条规定以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通知》”),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2018年8月16日上午10:00,相应参会登记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8月9日下午17:00。截至2018年8月9日下午17:00,本次会议召集人共收到9名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737,980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2.30%。根据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情况,虽然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占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比例未达到二分之一以上,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11条的规定,本次会议仍按照《延期通知》中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进行。

2、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未获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8年8月16日10: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主持人:会议召集人委派的代表

6、债权登记日:2018年8月7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3卧龙债”)未偿还总张数为6,000,000张,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737,98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本期债券面值总额的12.30%。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不要求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3卧龙债”项下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0%;反对737,980张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100.00%;弃权0张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0.00%。上述议案未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卧龙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对全体债券持有人的重要通知

(一)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原由

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上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2%。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券持有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未获通过,公司同意对“13卧龙债”进行赎回

公司“13卧龙债”目前尚处于回售申报期,申报期为2018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债券持有人在申报期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具体回售申报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卧龙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六、备查文件

1、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13卧龙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卧龙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