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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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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6版)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版)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中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推动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实际控制人吴光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公告编号:2018-04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日至2018年9月3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数量

2.0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吴光胜先生、赵术开先生审议第1、2、3、4、5、6、7、10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湘平 刘天睿

电 话:0755-23101922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说明:

1、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性质和数量: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名称(签章):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4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