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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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7股票简称:刚泰控股公告编号:2018-064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专项投资者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2018年8月17日公司董事长徐建刚先生、副董事长周锋先生、董事总经理赵瑞俊先生、财务总监黄海涛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本次说明会提出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说明会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1:非常关注公司,希望早日解决流动性危机,将各位领导的精力集中到公司经营中去,刚泰加油!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上下正在积极努力,全力以赴!

问题2:公司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大吗?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公司公告,8家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3,882,689元,虽然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目前并未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谢谢!

问题3:请问现在买资产的钱已经到账没?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前期的方案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方案已经终止,详见公司公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谢谢!

问题4:您好: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如何?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8月29日,届时可以查阅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问题5:请问什么时候复牌?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之后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相关情况及复牌公告。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问题6:资产重组终结后,复牌后股价肯定暴跌,公司后期会有增持计划或者维稳股价的安排吗?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造成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在继续发挥自身的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若有回购或大股东有增持计划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谢谢!

问题7:请介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以及对后续公司经营的影响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自对外披露重组方案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由于海外资产收购的复杂性等因素,项目推进受到了影响,后调整为以2017年12月31日作为审计基准日。近期上市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环境较交易预案披露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调整进行筹划。停牌期间,公司原拟将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为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悦隆实业100%的股权,但交易对方刚泰集团出现了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并正在积极处置相关资产已取得一定进展。由于本次交易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有效推进,而本次重组会计师出具的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已超过6个月的有效期,本次重组按原计划推进的客观条件也已不再具备。

另一方面,BHI公司作为一家已有近百年历史、在全球拥有极佳的声誉的顶级奢侈品公司,正在重点拓展亚太地区市场业务,然而由于奢侈品行业前期拓展支出与费用相对较高,其所产生的规模效应无法在短期内体现,2018年1-6月,BHI公司未能实现盈利,经营情况未达预期。BHI公司目前并入上市公司将可能影响当期利润指标。

而且,本次重组所需的资金除了公司自有资金以外,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如果继续推进现金收购方案,在目前宏观经济去杠杆的影响下,公司的现金融资方案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带来一定的压力。

因此,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详细的原因请参考公司8月14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公告》。

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公司除承担少量中介费用外,未产生其他损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点,打造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谢谢!

问题8: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后,是否还会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9:请问刚泰集团和刚泰控股目前是否有债务已经逾期而未公告?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刚泰控股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问题10: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造成影响?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以黄金珠宝为主业,依托消费升级,实现黄金珠宝消费各层级的全覆盖。在经营策略的组合上,以整合产品研发、整合营销渠道、整合供应链资源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拓展零售业务规模,拥抱消费升级,推进主业快速发展。

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点,打造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 访谈”栏目。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刚泰集团正积极与各交易对手方就拟处置资产进行洽谈,其中部分股权投资项目已签署协议,另外如物流园项目、住宅开发项目等资产处置已与相关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尚在落实中。预计9月份上述项目会落地并有资金回笼。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20日(周一)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公司在披露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公告编号:2018-06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内容:公司与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高档饰品(货品价值约为人民币50亿元)的设计,加工,销售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合作。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018年8月16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协议为日常经营合同,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高档饰品(货品价值约为人民币50亿元)的设计,加工,销售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合作。

(二)合同对方情况

1.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飞

注册资本:2亿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0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层写字楼250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互联网平台信息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研发及销售;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平面设计;网页设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研发及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体育用品、服装、蔬果、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茶叶、酒水、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轴承、管道配件、阀门的销售(含网上);增值电信业务代理;养生保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同对方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飞先生,对外投资的公司如下: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 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和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改善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高度信任,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双方在成本、管理、服务、用户满意度以及业绩方面的改善和提高。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高档饰品(货品价值约为人民币50亿元)的设计,加工,销售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合作。

2、任一方应积极回应对方的问询(包括货品款式设计、价格制定、制作方式、服务范围等)和要约。

3、甲乙双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三条 合作模式

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实力以及下属的子公司的刚泰珠宝、珂兰钻石、米兰彩宝、国鼎黄金等品牌及设计、加工资源,根据现代潮流追逐理念,设计新型黄金、珠宝、钻石等单一或镶嵌的高档饰品款式,并采用现代与古法结合的手法,加工生产高档饰品等货品;乙方充分借助全国500余家颐脉生活馆的市场优势,采用直销、代销、网络销售等常规模式,以及旗舰中心店+社区店+目录销售等混合模式,全面销售甲方的高档饰品等货品。

第四条 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18年8月起至2019年8月止,共 1年。

第五条 知识产权

货品设计所涉知识产权的权利,非因乙方提供涉及图稿、图案等,并作明确约定的,则其设计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与适用

1、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

2、根据协议,双方可视市场及双方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合作内容。

3、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应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的合同;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一方法律法规规定,或因推广需要,可向第三方披露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信息,不受本条限制。

4、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按协议约定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以人民币计价;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在合同到期前10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各自应及时结清全部款项,本合同即自然终止。若双方决定继续合作的,应当签订新的合作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时可解除本合同。双方相互结清所有欠款,且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后,本合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框架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框架协议的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框架协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承担其在合作项目下应承担的费用。

4、因履行本协议涉及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除另有约定外,以本协议中双方的地址为准。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公告编号:2018-06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品订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与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订购协议。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4,500,00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亿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之日起180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018年8月16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脉国际”或“乙方”)签订了《产品订购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协议为日常经营合同,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内容:乙方向甲方订购金币徽章,甲方按乙方的设计及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及供货。

2.合同金额:徽章每套单价为3000元,乙方向甲方订购150万套。总金额为4,500,00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亿元整)

(二)合同对方情况

1. 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飞

注册资本:2亿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0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层写字楼250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互联网平台信息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研发及销售;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平面设计;网页设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研发及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体育用品、服装、蔬果、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茶叶、酒水、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材料、轴承、管道配件、阀门的销售(含网上);增值电信业务代理;养生保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同对方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颐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飞先生,对外投资的公司如下: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及类型

1.1乙方受WOGC组织委托向甲方订购徽章,甲方按乙方的设计及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及供货。

第二条单价及总金额

2.1徽章每套单价为3000元,乙方向甲方订购150万套。

2.2 总金额为4,500,00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亿元整)

第三条交货时间

3.1 甲方需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分批向乙方完成上述全部徽章的交货义务。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2018年8月底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200,000,000.00(大写:贰亿元整)元。

4.2 2018年9月底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000,000,000.00元(大写:贰拾亿元整)。

4.3其余款项乙方需在甲方交货前,完成所对应数量、批次徽章的款项支付。

第五条 标的的交付及验收

5.1甲方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该批次徽章的提货数量、应付款项、提货起点等信息。

5.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产品货款的支付。

5.3 乙方应在甲方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5.4如乙方认为徽章存在质量问题,须在提货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5.5 如甲乙双方对交付的货品的成色质量存在分歧意见,一致同意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实验室)对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样品做第三方检验,以该检验部门所出具的报告为最终检测结果。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应当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因遭受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并及时通知对方后,该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该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有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2 甲方迟延交货,所迟延日期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8.3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双方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