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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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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以环保低碳、绿色康体为宗旨,以促进公司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经营目标,稳定制造产业,拓展服务产业。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和制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的精神),公司积极参与政府公开招标的公共服务投资领域即公共私营合作(PPP)模式。上海市闵行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已经经历了第一个五年服务器,第二个三年服务期也已到期,未来公司将继续为更多的居民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交通绿色出行。此外,公司与优拜和共佰克共享单车合作并为其制造共享单车自行车产品。

2、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积极细化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委托设计院进行工程设计,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批准项目于2018年1季度开工建设。

3、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与三五集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就南六公路区域地块开发进行的前期报批筹划工作,拟与三五集团战略合作筹建生活、购物、工作、娱乐、文化艺术与一体的大规模、多功能综合文化旅游服务产业区,目前仍在不断完善整个园区的规划设计。

4、报告期内,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黄晓东、张目、陈荣及上海携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携励”)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悦目100%的股权,交易作价55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方式交易对价95,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455,000万元,总计发行股份数224,580,452股。本次交易经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已于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5、公司拟出资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待定),本公司占10%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第三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申请材料已报送中国银保监会,目前正等待中国银保监会的审核。

6、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核准公司与瑞龙期货的股权转让协议,瑞龙期货已在广东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已确认投资收益2769.2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8-064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8年8月16日下午;

地点:中路集团会议室;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关于向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实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南汇区宣桥镇南六公路888号(南汇区宣桥镇五星村6/3丘、光明村34/6丘)《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南汇字(2002)第007911号】土地为抵押担保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5%,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最终金额及期限等以银行批准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陈闪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3、关于燃气助动车奎照店歇业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燃气助动车奎照店办理歇业注销,其经营设备等所有资产,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往来未结清事项均由公司承接。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