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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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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89%。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中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受到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短期出现小幅亏损,而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由于原材料涨价的影响业务成本仍处于高位,毛利水平仍在近年最低水平,仍处于小幅亏损局面。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并购和自建的方式切入并完善了公司在军用特种车辆和新能源电动车关键零部件两大业务领域的布局,同时在管理架构、制度流程、财务核算、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进完善工作,确保各业务板块能够稳定融合、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目前的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下列工作,确保业务的平稳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改善:

1、继续稳步推进军工智能机电业务领域深入研究,创新发展机制,为公司特种智能机电业务后续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丰富和扩展现有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品品类,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其次,积极推进已有新项目进度,并将积极发展国防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相关的业务,促使公司整体军工业务的丰富化和系列化,同时积极推进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

2、进一步扩大结构件智能制造的规模、提升智能制造能力

报告期内,在智能制造业务方面,公司重点聚焦汽车、锂电池及其他零部件领域,紧跟重点大客户,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汽车主机厂客户,进一步研究结构件行业的智能制造的控制与集成技术,发展智能制造控制与集成业务,研究高强度轻量化材料的加工工艺、结构,扩大精密结构件的智能制造业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业务规模,保持在结构件领域内智能制造能力处于领先水平。

3、继续稳步发展基于电动汽车的充电设备、电动空调压缩机和其他车载关键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电动车关键零部件领域,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强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控制;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做好产品精益生产,成本管控,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标准,同时要抓好团队建设。随着公司电动空调压缩机可靠性进一步得到验证和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和验证,下一步将积极开拓主机厂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充电和电源类业务继续向车载和模块类产品发展。

4、优化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结构,逐步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在面对当前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主要原材料价格仍处于高位的不利局面下,公司主动放弃部分亏损性业务,业务规模有所收缩,重点突出盈利能力、现金流、成本等指标,主要资源投入至服务优质客户、提升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加强账款回收之上。截至目前,公司内部仍在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制止了机顶盒业务亏损扩大的势头。

公司下一步将加快向新能源汽车和军用特种装备产业转型的步伐,同时依托现有机顶盒团队围绕智能家居的硬件终端积极引入、培养新项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1家全资子公司:福建银河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收购1家公司100%股权:福州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1家子公司45%股权:洛阳嘉盛电控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18 年 8月 17 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超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吴建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家书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薛利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友春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黄雄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于北方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匡建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其中监事李春燕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会主席顾革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30,77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把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