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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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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7月17日,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00股调整为1,890,000股;同时,因当前公司股价较首次授予价格有所下跌,为确保公司激励对象认购的公平性,确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拟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8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166,88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数为166,880,0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417,2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84,080,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因注册资本变更所致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满仓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7月17日,公司已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00股调整为1,890,000股;同时,因当前公司股价较首次授予价格有所下跌,为确保公司激励对象认购的公平性,确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拟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8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

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3日

至2018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薛霞、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00股调整为1,890,000股,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417,200,000股增至584,080,000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350,000股调整为1,890,000股;同时,因当前公司股价较首次授予价格有所下跌,为确保公司激励对象认购的公平性,经公司综合考虑,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方案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18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后,公司总股本由417,200,000股增至584,080,000股。

(一)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Q=Q0×(1+n)=1,350,000股×(1+0.4)=1,890,00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根据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因当前公司股价较首次授予价格有所下跌,为确保公司激励对象认购的公平性,经公司综合考虑,此次预留股份授予价格确认为6.0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预留部分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调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因当前公司股价较首次授予价格有所下跌,为确保公司激励对象认购的公平性,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350,000股调整为1,890,000股,确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4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调整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授予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7,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该事项已于2018年7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417,2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84,080,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