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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4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经营计划,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农业种植面积不断调整、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下游需求有所不振、市场品牌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经营特点,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稳步推进主业延伸,各项工作均呈现了稳健的发展态势,为下半年各项经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977.04万元,同比上升8.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9.86万元,同比上升25.12%。

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产学研深度融合,产品创新加速推进。

一是公司联合中国农大共同申报的农业农村部作物专用肥料重点实验室成功获批,作为国际上第三个无损检测实验室(此前仅有英国洛桑试验站和肯尼亚农林科学院两家),可以实现物体表面多种元素的快速检测,能够实现肥料、土壤、作物、品质等指标的快速无损检测,检测效率提高30倍以上,满足产品研发前端土壤、作物营养研究和农艺配方设计和田间验证,精准指导农业生产。以该科研平台为基础,公司将联合中国农业大学,依托全国养分管理协作网专家资源,整合英国洛桑试验站、国际肥料发展研究中心(IFDC)、国际肥料工业协会(IFA)等顶尖的国际植物营养与肥料研究机构,计划用5-10年时间,立足于中国肥料产业升级、农业提质增效的需求,围绕作物专用型肥料产品创新这一核心,应用产业思维将其建设为国际一流水平的作物专用肥料实验室。这将支撑公司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整合国内外专家资源和优秀人才,围绕农业绿色发展需求,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为中国肥料产业从粗放向精准化升级、真正建立以作物需求为导向的产品供应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与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集成公司在复合肥、复混肥、新型肥料生产技术领域和作物营养领域,以及广西田园在农药制剂生产技术领域和作物植保领域积淀的行业领先技术,快速构筑双方在药肥产业领域强大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在农业服务装备及配套产品领域的合作,为双方农业服务装备和配套产品领域增加一条强大的销售渠道,实现互利共赢。目前已经与广西田园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组建了专门的服务队伍,达成了植物营养与植物保护的全程服务模式。三是基于公司在生态级肥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实践上的突出表现,受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托付,获任全国生态肥料产业联盟的秘书处。对于生态联盟的未来发展,公司将竭力联合更多的行业优秀企业,巩固会员企业的合作关系,整合产学研资源,丰富扩大联盟平台,不断提升联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推动整个生态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近期公司和福建省玛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锁定牡蛎壳资源,旨在协同开展高效、环保型土壤调理剂产品的开发应用、建立行业标准等。本次合作,对于发挥公司实践龙头企业的标杆效应,引导国内土壤调理类产品良性发展,净化和规范土壤调理剂市场,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2018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22项国家专利,国家专利累计达到130项。

2.渠道激活显成效,营销创新日臻成熟。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整合加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作物整体价格低迷、农民购买力下降等诸多难题,公司通过“抓节奏、强队伍、巩基量、创增量”精准破题,持续通过多种模式结合激活渠道、带动终端。

一是多元提升队伍士气,安排全体策划、讲师深入分公司,全面、深入的宣讲、解读各项重要讲话精神、重大利好改革,实地开展培训、复制典型等活动,提振士气,助推销售。二是全力推进模式创新,将“公司化”、“批零一体化”、“区域服务中心模式”、“终端活跃模式”(以迪智成“一店两户三会”为主导)整合管理,在四位一体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加以实践并加以复制。此外,并行开启云南大理、贵州卓豪、四川浦江、仁寿、攀枝花等特色模式的打造,整体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渠道激活效果。三是渠道创新增长点的深度切入,上半年公司和中石油在东北的渠道共享模式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强对于覆盖领域深度和广度挖掘,未来不排除会进一步扩大合作区域范围。四是继续加强技术推广与渠道创新的同步协作,以五大项目创新产品为基础,梳理分公司区域内种植结构与用肥特征,明确创新产品适应作物与产品套餐,落实业务员、客户农化技术服务需求,积极参与终端营销活动。五是推进“全国建立80个特色小镇”计划,真正建成作物营养解决方案的示范区、新型营销模式的样板区,探索新型肥料销售的战略高地。

3.主业延伸稳步推进,带动果肥协同发展。

一是公司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雄厚的企业实力以及双方共同的发展理念,成为首家加入“瑞阳、瑞雪苹果推广联盟”,并成为其常务理事单位的复合肥企业。此举旨在推动我国苹果产业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通过未来在区域布局、品种结构、栽培模式、营销方式上的深度合作,聚集“技术、资金、市场”等产业发展要素,着重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其中,“瑞阳、瑞雪苹果推广联盟”作为国内首个苹果品种推广和协作联盟,目前有13家常务理事单位、17家理事单位,遍布西北主要苹果种植区,拥有“瑞阳、瑞雪”苹果种植面积2万亩,并计划2020年前在陕西、甘肃、山西、新疆等区域扩展至20至30万亩。二是在开拓沛瑞苹果、雷波脐橙、云南蓝莓和阎良甜瓜全国市场的同时,新洋丰沛瑞与坚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在越南成立新洋丰沛瑞越南火龙果加工厂。这也将成为新洋丰果业版块首个进口水果单品,开启了公司果业版块新蓝图。未来,新洋丰沛瑞将持续通过投资并购等途径,在全球范围内获取优势产区资源,加强产业协同,打造自有品牌,致力于成为优质水果、蔬菜和动物蛋白等农产品的品牌运营商和渠道商。

公司在现代农业领域的布局,作为主业延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带动主业进一步发展,实现果肥协同效应有着积极意义。一是根据作物设计针对性的有机肥+复合肥种植方案,产品公司+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解决品质问题,提高农产品经济价值。以优质的肥料和种植技术促进种植优化。二是通过自有果业公司,对按公司标准生产管理方式和各类监测指标达标的农作物进行采购,进行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作物附加值。以高端农作物营销,来带动农民改善种植技术,拉动肥料板块。三是通过“种植技术+高品质农产品采购”,让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种植、收购、销售形成闭环运营,建立独具特色的高端农作物种植供应体系。

4.全面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致力打造创新型标杆强企。

报告期内,董事长提出“强力锤炼队伍、全面提升战力、牢牢把握机遇、铸就三年辉煌”,并从“引得进、留得住、激得活、提得高、出得去”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和方法,为未来人力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认为,未来三年将是公司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必须牢牢抓住,重中之重是要打造一支战斗力强的人才队伍,为创新型标杆企业攻破关键要素。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企”,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原有人力资源部优化调整为人力资源中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及内外部环境分析,梳理明确未来三年人力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及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行动措施和计划,分解到年落地执行,指导未来三年人力资源工作的开展。上半年重点开展了人力资源组织架构调整、制度和流程规范、人力资源三年规划梳理和拟定、加强人力资源自身队伍建设、加强各类人才引进等工作,为后期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未来三年,是公司夯实标杆企业地位的重要三年,通过加强人力资源中心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作战能力,将为企业实现创新型稳健成长提供内在动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为了使公司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不变,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合并报表将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39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付款进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期仍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40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4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90,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291.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198.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4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4,017.44万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7,709.21万元;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35,374.39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8,238.42万元,2018年1-6月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695.4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858.39万元(其中包含应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5年5月,公司及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17010100100254711和1809002019200050180,该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募集资金63,092.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对新洋丰中磷进行增资,用于新洋丰中磷实施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9002029200052989。同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新洋丰中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账号:1809002019200050180,已于2015年11月3日撤销。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款项117,291.99万元(其中包含应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后金额1,583.84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017.44万元,账户余额4,858.39万元(其中包含应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43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919,945.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986,15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70,933,794.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5年5月4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新洋丰中磷分别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5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均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250,615.0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新洋丰中磷增资63,092万元。新洋丰中磷将上述63,092万元存入其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5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30,000万元全部赎回,并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4.11万元。

截止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新洋丰中磷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截止到期日前,新洋丰中磷已全部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2.22万元。

201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截止到期日前,已全部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80.81万元。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截止到期日前,已全部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4.14万元。

截至2018年8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14,017.44万元,其中,江西新洋丰1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一期80万吨/年)累计投入54,819.08万元,新洋丰中磷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累计投入59,198.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4,858.38万元(包括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其中3.69万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4,854.69万元存放于新洋丰中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付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将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内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内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7.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滚动使用242,30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31.28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新洋丰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新洋丰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4 ,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 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