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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 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8年8月15日、16日、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8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存在被终止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8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佳龙”)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095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尚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受公司被安徽证监局立案调查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存在被终止的风险。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由于资金紧张,公司在建地产项目基本上都处于停工状态,且已有大量的债务本息逾期和诉讼(仲裁)事项未能解决,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面临困境。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未有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将存在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3、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绩预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预计经营业绩进行了披露,预计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发生较大变化。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