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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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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通过定位调整、管理提升等手段,在逆境中求发展;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效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通过配套措施的完善,树立物业服务的品牌,逐步提升物业品质,为公司资产的升值创造了条件。

1、商业百货方面,强化管理职能,打造主题百货。针对市场形势和周边环境的变化,确立了以实体店经营为基石,以全渠道营销为依托,突出婚庆、社交、家庭消费为主线的经营重点,通过突出婚庆主题,开展优惠互推,促进异业联盟,通过挖掘目标顾客的消费体验需求,不断审视线下的经营布局,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基调,在淘汰部分评效不理想、后续发展乏力品类的同时,重点扶持业绩好、前景佳的优势品类,优化品牌组合,并结合传统节日等系列活动的开展,不断实施营销创新,改善客户的消费体验。

2、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突出招商重点,树立服务品牌。报告期内,置业公司针对办公楼租赁市场疲软等不利形势,一方面明确商务定位,逐步形成“绿色园区”、“教育综合体”等物业概念;另一方面做好服务匹配,在物业服务、配套管理中体现出物业资产的附加值。

3、对外投资方面,本着稳妥原则,开展理财业务,上半年共实现投资收益1,191万元,同比增长83%。

4、党建工作方面,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工作要求,对党群组织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为企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报告期内,公司被海曙区文明办评为区级文明单位,为企业赢得了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1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03.89万元,增幅4.77%;实现利润总额3,183.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2.91万元,增幅23.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9.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6.77万元,增幅21.2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8-05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17日上午,会议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北区创新三路800号哈尔滨敖麓谷雅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张冰先生因公请假,已书面授权委托董事严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室2018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周国华先生、王年成先生发表独立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已在2017年年报董事会会议上作了充分的论证和专项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同时发挥我们的专业所长,提出建议,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并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8-05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17日下午,会议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北区创新三路800号哈尔滨敖麓谷雅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姚佳蓉女士因公请假,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监事徐正敏女士出席并代为主持会议,同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正敏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公司已在2017年年报董事会会议上作了充分的论证和专项说明,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为化解风险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中,符合公司年初制定的计划,我们将持续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8-05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用于经营百货零售业态的中百大厦1-6层建筑物中5-6层仍在继续租赁中,报告期内,公司已参与了中百大厦5、6、8层房产的竞拍,并于6月15日同该房产所有权人签订了上述3层房产的购买协议,同年7月20日完成了尾款支付。目前,上述房产变更登记尚在进行中。

租赁物业的租金以及店效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18-05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应飞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钱珂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就任、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聘任钱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钱珂,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2年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宁波四维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