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8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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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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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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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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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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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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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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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延续去年的主基调。 2018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总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出台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
从市场表现来看,2018年上半年,一二线城市成交总体回落,三线代表城市成交规模绝对值处于历史相对高位。价格方面,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统计,2018年上半年百城价格累计上涨2.62%,较去年同期收窄1.57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均同比增长。2018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7,1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商品房销售额66,945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8%。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4,261,085.0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2.33%;实现营业利润1,718,539,438.73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80,293,364.7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95%。
2018年1-6月,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实现销售金额405.5亿元。在交付方面,华家池项目、东方星城项目、西溪明珠项目、湘湖壹号项目、平湖万家花城等项目陆续交付再次为公司的品牌推广赢得口碑。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在去杠杆和市场流动性紧张的形势下,公司积极推进多渠道融资,除继续保持获取银行贷款方面的优势外,报告期内完成了21.8亿元三年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利率6.4%。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额107.8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占净资产的比率为1.35,扣除货币资金的有息负债占净资产的比率为0.73,仍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在有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公司继续发挥品牌及资金实力,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报告期内,通过招拍挂、参与项目合作开发和收购等方式,在杭州、湖州、温州、温岭、如皋等地陆续新增多个地块项目,累计新增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296.70万平方米,平均楼面价1.38万元/平方米,预估平均售价2.86万元/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发布的2018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第25位,2018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盈利性 TOP1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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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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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成本及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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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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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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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89号公告《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杭州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悦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8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星悦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8-090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并将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至项目公司名下的议案》
1、同意启动杭政储出[2018]23号地块项目,总投资额约377603万元,总建筑面积拟约按1280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5795㎡,该宗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2、同意将杭政储出[2018]23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编号3301002018A21063)的受让人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调整至杭州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号),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443,890股,发行价格为6.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4,320,696.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106,965.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1,213,731.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16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3号)。
截至 2018年6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89,121.44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274.51万元。截至 2018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05.31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379.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滨江商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江盛元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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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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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子公司杭州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悦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8亿元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星悦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星悦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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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0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建设一路1号中栋国际银座1幢北干科创园1001-10室
4、 法定代表人:卢坚
5、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等
7、 与公司关系:星悦公司系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项目名称为“翡翠之星”)的开发主体,公司及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项目公司50%的权益。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星悦公司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其50%权益,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星悦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59,4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1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