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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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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84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5,528,867.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1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29.9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65%,主要原因为:1、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订单增长所致。2、营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3、归属股东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2018年上半年新签合同总共约为45.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其中工程订单约为15.53亿元(以钢结构绿色建筑为核心的总包业务订单约为11.60亿元),制造类订单约为30.26亿元。

2018年上半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为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积累沉淀后续发展动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经营措施及技术上研发创新。具体措施如下:

1. 专注于钢结构的高端制造:对技术要求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加工类订单具备比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议价能力。

(1)通过不断提高产能,增强公司工期要求特别紧的大订单履约能力

自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生产基地,目前产能已经达到130余万吨,报告期产量达到62.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2.81%。

(2)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提高公司质量、成本竞争能力。

今年来公司明显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报告期研发投入近1亿,引进焊接、喷涂机器人等及相关工艺技术,加快了对钢构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并成功研发了国内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自动方管柱生产线。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各部门制度、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对各基地的深度管控能力。

公司对所有生产基地都实行了重度垂直的管理体系,增强了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能更好地发挥集团技术、商务营销、招标采购及生产及工程的管理等能力。

2、聚焦装配式建筑总承包业务: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为国家大力推广的新兴产业,市场容量大,技术要求高,竞争对手少,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新型业务:

(1)专注于钢结构装配式技术的研发

公司是国内第一批国家装配式住宅基地;参编了中国第一部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标准;国内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承建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是安徽省唯一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行业技术中心,公司设计建造的安徽省首个钢结构装配式工程“蚌埠大禹家园项目”被列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2)专业化制造分工

公司在原有产品基础上实现了更细分的部品部件的专业化分工,将非标准化的工程材料最大限度地实现细分产品标准化,更有效地提高自动化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比如公司在JCOE生产线的基础上,引进了大型钢管圆变方生产线、全自动的钢管柱生产线,可以明显增加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

(3)丰富了配套产品

公司拥有国内钢结构行业最全的配套系统产品线,涵盖主体结构、墙面板、楼面板、屋面板、装饰一体化板、节能门窗等6大系列30余种产品。

(4)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成果

签订了凤栖苑一、二期项目、北城创业创新中心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

3、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成本竞争能力

(1)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通过电子竞标平台及现场竞标招标等方式使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简化流程,同时大量地降低供应商垫资额,提高公司信誉度,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产品价格竞争力。

(2)加强采购价格预测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经验以及与钢厂良好的关系,钢厂排单的统计分析、钢材成本组成分析以及运营规律,适时进行大宗采购。

(3)加强采购平台的建设,提高公司采购效率

不断优化、推广电子采购竞价平台和微信公众号鸿路采购物流中心,扩大供应商范围和提高供应商关注度,降低采购成本,2018年上半年得到了有效的成果。

4、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增加动力

(1)装配式高层钢结构住宅成套技术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已经签订的工程合同达到200多万平方米。

(2)高端智能车库存取技术及住宅分层停车技术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3)装配式低层钢结构住宅技术:2018年上半年已逐步得到推广应用。

(二)、2018年上半年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生产量为62.90万吨,较上一年同期增长52.81%。承接了浙江石化、广州富士康等重大工程的制作任务。

2、承建一批采用公司高层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的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如绿洲凤栖苑保障项目钢结构产业化一、二标段项目、北城创业创新中心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正在有序的进展中;

3、积极回馈股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形象: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9,145,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694,483.63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23,718,853 股。(详见公告编号:2018-056)

4、报告期内,新设立了涡阳县鸿路物流有限公司、长丰县鸿诺建材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5、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获得了“2017年度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5A)诚信企业”、“2017年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竞争力榜单前十名企业”;报告期内,获得各类知识产权授权4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充分肯定了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所做的工作,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也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8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16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8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8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8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8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1,145,9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7,999,989.0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7,999,989.0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2,59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917,391.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89.36万元,其中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8,562.79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0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9,300.5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91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867.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8.26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2016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6年12月11日-2017年6月1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604.74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将29,604.74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5,896.81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根据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6月6日-2017年12月5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259.61万元,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25,259.61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 根据2017年11月27日公司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11月27日-2018年5月26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50.47万元,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19,250.4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根据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年11月22日),截至 2018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27,813.26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8,791.74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118,8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较承诺投资金额短缺8.26万元,故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由20,300.00万元变更为20,291.74万元,短缺部分8.26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