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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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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38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为提高广州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能力,提高公司自主气源组织能力,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首期项目总投资437,841.58万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其中自有资金152,019.9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燃气集团先以最高不超过15.7亿元的价格收购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因股权出让方最终控制人汉思能源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此次收购需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及出让方最终控制人股东大会投票通过),最终由项目投资方按项目股比承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39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人民币437,841.58万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已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拟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以下简称“应急调峰站项目”),项目总投资437,841.58万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议案》,同意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应急调峰站项目。上述项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关于同意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粤发改能电函[2012]280号)。

(三)上述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粤发改能电函〔2012〕280号)、《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能电〔2017〕46号)、《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穗府〔2016〕6号),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拟在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东北侧、沙仔沥水道南岸,现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站址建造一座可靠泊14.7万立方米LNG船舶的LNG接卸专用码头及建设LNG储罐,其中首期建设两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首期项目设计规模为110万吨/年,达产后LNG年销售量为154,000万Sm3,建设期为3年,经营期为25年。

本项目是省、市两级“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点项目,已列入广州市重大项目“攻城拔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工作计划,项目的实施可从根本上解决广州市没有独立自主的应急调峰储气设施,供气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战略意义重大。

本项目首期总投资437,841.58万元(含项目涉及站址股权收购的收购价格最高不超过15.7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52,019.9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项目首期达产后LNG年销售量为154,000万Sm3,加工单价0.34元/m3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为5.89%,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14.77年。

2017年4月27日,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与太平洋油气(南沙)控股有限公司(PO&G (Nansha) Holdings Limited)、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合资意向书》(以下简称“合资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上述合资意向书有效期于2018年4月26日届满。为继续推进合资工作,合资三方于2018年4月26日签署了《关于延长〈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合资意向书〉期限的补充约定》,将合资意向书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4月26日。

目前合资各方正在就合资公司章程、合同进行商议,为抓紧推进项目,先行由燃气集团对项目进行站址收购,最终由项目投资方按股比承接。

三、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购销的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

广州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之一,能源供应主要依赖外调,环境保护压力大。随着广州市天然气消费总量和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燃气供应的调峰缺口增大,对城市燃气调峰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设广州LNG 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将有利于广州市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区域能源供应安全,提升广州地区燃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改善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同时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罐区工程能满足广州市天然气应急外输10天的要求,LNG储存能力为2×16×104m3,最大外输气化能力为62×104 Sm3/h,可解决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各种调峰需求,具备保障应急期内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能力。同时,项目将促进广州市建立多路气源和独立自主采购并存的全方位供应保障体系,解决气源不足问题,降低对管道气源的依赖,有利于广州市的天然气发展和推广,促进区域经济繁荣稳定。项目将积极推动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对广州市进一步扩大天然气供气规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打赢污染防治战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该项目建成后,燃气集团将打通海外气源进口通道,形成陆上和海上进口气源多层次多渠道的气源供应保障体系,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升气源组织能力和议价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供气保障能力、扩大天然气供气规模奠定基础。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建设进度风险。项目尚未取得核准和开工建设,项目站址收购或整合进度将可能对核准及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公司将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管理,降低进度风险。

2、收购项目站址风险。因项目站址出让方最终控制人汉思能源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此次收购需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及汉思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公司将加强与出让方的沟通,积极推进站址收购。

3、资源风险。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LNG资源无法稳定、长期供应所带来的风险。燃气集团将在市场上积极寻找优质气源,以提高资源采购保障度。

五、备查文件

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