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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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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高速公路车辆安全畅通。

上半年,公司共实现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比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一)其中公司所辖京哈高速(G1)长春至四平段(以下简称长平高速)上半年累计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12.35%。主要原因为:

1、上年同期与长平高速并行的国道京抚线(G102)公主岭境内K957+000至K1007至K1007+950于2017年6月10日-2017年10月末双向封闭进行路面改造施工,导致原通行于G102国道的部分车辆转移到公司所辖的长平高速公路通行,因此上年度同期长平高速的通行费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从2017年9月25日开始,珲乌高速(G25)长春龙嘉机场-吉林西方向单向封闭施工。2018年4月21日-2019年7月,京哈高速长春至拉林河段半幅封闭施工。上述路段封闭施工对长平高速的通行费收入有一定影响。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所辖长春绕城高速公路(G0102,简称绕城高速)上半年实现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92.34%。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6年12月5日-2017年9月30日,因受硅谷立交桥建设施工、腾飞立交桥改建施工、富锋特大桥检测维修施工影响,长春绕城高速公路K0—K9+340(半截沟立交桥至汽车厂收费站)双向封闭。封闭路段于2017年9月30日解除封闭,导致绕城高速2018年上半年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28号”公告。

三、关于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高管薪酬及考核执行标准的议案

从2016年1月,因吉林省在进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所以这段期间的高管薪酬及考核暂无执行依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8年3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薪酬制度也经2018年4月19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公司高管薪酬及业绩考核参照《办法》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兑现2016年度高管人员绩效年薪的议案

根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依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测算,2016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B级。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兑现高管人员2016年度绩效年薪(不含任期激励)。扣除预发部分(已披露)后,应补发绩效年薪(不含任期激励)具体如下:

冯秀明6.41万元,孙玉阳5.62万元,李金花、陈喜、张辉、胡长友、张洪俊、张向东各7.7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拟处置15台车辆的议案

为减少公司车辆使用费用、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对公司15台车辆进行评估并按相关规定公开拍卖。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6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管理层的分析客观、具体;

4、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拟处置15台车辆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7,195,121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28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8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275,000.00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446,724,996.88元,已由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2018年5月18日划转至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57,801.7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验证,并于2018年5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28号验资报告。

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2018年6月1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10,049,026.57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8年6月19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开设一个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6月4日,公司和东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88元,东北证券扣除承销保荐费3,275,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446,724,996.88元转入公司专户。

公司由该专户支付其他发行费用367,195.12元,支付公司预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36,308,741.59元,支付本期银行贷款本息210,049,026.5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3.60元,上述支付合计446,724,996.88元。

公司该专户销户时所产生的利息138,924.09元,公司将这笔利息138,924.09元转账至公司其他自有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发行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8]2218号),截至2018年6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贷款”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6,308,741.59元。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6,308,741.5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将236,308,741.59元资金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毕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138,924.09元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已在2018年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