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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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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继续坚持将科技创新做为公司发展的动力源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销售改革,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市场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公司心脑血管产品、麻醉类产品、抗肿瘤产品、营养类产品、消化系统用药等高附加值产品保持良好发展趋势。上半年实现近年来的最好业绩表现,营收、净利润均实现稳步增长。2018年上半年,辰欣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8.72亿元,同比增长49.90%;利润总额为2.69亿元,同比增长76.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增长84.08%。

目前,中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变革期,医药行业政策频出。近来我国发布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等政策及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组建,对于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具有积极意义,国内医药企业正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作为国内综合型化学药品生产企业,辰欣药业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的新形势,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模式,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储备了包括多个国家一、二类新药在内的新药品种,形成了以基本药物为基础、多种重大药物领域新药为核心的产品群,通过持续的投入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和自动化水平,为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研发稳步推进

辰欣药业的业绩增长,离不开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公司一直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科技创新、打造科技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9619.97万元,同比增长28.68%,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项目研发和创新发展。二是围绕公司药物开发“创新+仿制药+国际注册”功能板块建设,加强研发队伍建设,广开渠道,引进人才,充实研发队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三是积极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四是项目注册申报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药品在研项目中获得临床试验批件2项,完成BE试验1项,开展验证性临床1项,申报生产1项。上半年,公司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共计5项。

此外,为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上半年,一是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助优势研发资源,通过技术入股,就公司研发的晚期肿瘤治疗的创新药“WX390”、耐药性肺结核治疗的创新药“WX081”进行联合开发。二是在印度设立控股子公司,通过与印度合作企业沟通,便于借鉴和吸收合作企业药物研发、生产的先进经验。公司及外部合作机构合作立项启动抗肿瘤1类新药三靶点抑制剂研究,及开展多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

二、生产严格把控

公司始终本着“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以质量为依托,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市场需求,打造环保企业,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新产品工艺过程控制,通过风险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二是重视提高生产效率。进行新设备采购、旧设备改造及技术改造,持续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通过自动化改造实现人员简化;三是严格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提倡绿色化学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改进生产工艺,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不断引入和试点新的理念与技术改造,减少岗位三废排放和无组织扩散。

三、营销深化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营销改革,以利润为导向,强化经营单元,明确责权利,进一步深化到每个销售主体,通过BI数据分析系统对中标价格、市场情况等综合分析,对各销售区域销售策略进行调整,保证利润;持续推进市场分类管理,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以“三甲”医院及大型医药商业为主,长期以来,公司与终端客户构建了持续和稳固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借助差异化营销策略及产品定位,以公司输液产品的质量和品牌优势,着重抓好重点客户、服务好大客户,市场潜力得以进一步释放;继续调整产品结构,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及输液产品结构调整,提升高毛利的非输液产品占比和软包装输液占比,保持了输液业务稳定发展的局面;继续充实销售队伍力量,通过对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及时掌握政策变化趋势,积极应对各省级医保目录的增补工作以及招投标工作。

上半年,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比增加了11.45个百分点。主要归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溴芬酸钠滴眼液和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纳入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后,放量明显,收入和毛利大幅提高,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289.01%和147.37%,毛利同比增长分别为270.21%和155.44%;二是子公司产能和效益开始发力,收入和利润大幅提高;三是未来核心产品PP安瓿包装产品销售上量,收入同比增长890.80%,毛利同比增长980.80%;四是公司通过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业务转型升级,心脑血管类产品和消化系统类产品在保持市场稳步份额的同时,毛利也同比增长分别为13.99%和28.74%;五是公司普通输液保持稳定市场份额。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25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加强募集资金专项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增加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3,125,428.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3-00197号《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说明:截至2018年8月22日,上述第1、3、4、5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收益共计1,164.0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解决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辰欣药业”)引进的高级人才住房问题,公司与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了30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与公司关联企业山东辰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邦置业”)合作建设的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30套商品房。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引进的高级人才住宿问题,公司与高新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了30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与辰邦置业合作建设的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20号、21号及22号楼商品住房30套,购买价款总计人民币10,736,375元。根据高新城建投资公司与辰邦置业的相关合作安排,前述购房价款由辰邦置业收取,公司向辰邦置业付款后,即为履行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支付义务。截至目前,相关购房价款已支付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已在济宁市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网上备案手续。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也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辰邦置业于2010年9月14日设立,注册资本6,93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董事卢秀莲、韩延振、郝留山兼任辰邦置业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山东辰邦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孝莹

注册资本:6,93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C5栋三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施工,冷气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物业管理服务(以上均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房屋工程设计、房屋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辰欣科技集团持有辰邦置业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辰邦置业总资产为17,331.36万元,净资产为6,842.10万元;2017年度,辰邦置业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3.52万元。

三、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高新城建投资公司与辰邦置业于2012年签订的《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开发建设合同》,双方同意合作开发建设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作为部分企业职工宿舍,在房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由辰邦置业具体办理工程建设、结算、销售确权等手续。

为引进高级人才的需要,公司与高新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了30份《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30套商品房,该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卖人: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买受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高新区德源路东、黄王路南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济宁国用(2010)第081210005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5,803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0年9月30日。

2、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济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济房开预字【2016】第07号“。

3、商品房基本情况: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

4、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抵押类型为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为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农业发展银行济宁分行,抵押登记机构为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抵押登记日期为2011年2月,债务履行期限至2017年11月17日。

5、商品房价款: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3,750元,总价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6、商品房交付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买受人已交清全款。

7、交付时间: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即2018年9月30日)届满前10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慎重考虑,解决公司高级人才住宿问题,以便稳定公司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工作,能够降低公司招聘人才成本,减少人才流失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引进高级人才购买员工公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韩延振先生、郝留山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表决。

2.2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3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高级人才住宿问题,稳定公司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工作,能够降低公司招聘人才成本,减少人才流失率。

2.4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3.1本次交易价格由公司与相关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18年8月22日,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开展投资理财,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增加额度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并由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辰欣药业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辰欣药业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增加额度后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为引进高级人才购买员工公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引进高级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和管理能力,公司与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建投资公司”)签订了30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与公司关联企业山东辰邦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金色嘉苑(教师公寓二期)20号楼、21号楼及22号楼商品住房30套,购房价款合计10,736,375元。根据高新城建投资公司与辰邦置业的相关合作安排,前述购房价款由辰邦置业收取,公司向辰邦置业付款后,即为履行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支付义务;截至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已在济宁市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网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杜振新、卢秀莲、韩延振、郝留山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辰欣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增加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为引进高级人才购买员工公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住房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高级人才住宿问题,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